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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吨铝型材返还背后,大冶法院“执行作为”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通讯员 蔡丽琴)近日,大冶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将9吨铝型材返还给申请人,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。 2018年3月,湖北某型材公司与案外人李某签订《铝型材买卖合同》,同年5月,该公司向李某发运9625千克铝型材。当运货车辆途经湖北某铝业公司时,铝业公司十余人以李某欠其公司债务为由将货车拦停,并将9625千克铝型材扣留。湖北某型材公司为此将湖北某铝业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9625千克铝型材并赔偿其损失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9625千克铝型材的收货人虽然是李某,但交货地点在云南省,被告公司扣留时货物尚在省内,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,9625千克铝型材仍属原告公司所有。遂依法判决湖北某铝业公司向湖北某型材公司返还9625千克铝型材,并赔偿损失2万余元。 判决生效后,湖北某铝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湖北某型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,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。考虑到既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又要尽最大努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,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,进行现场勘查并耐心调解。但被执行人始终以不在公司、没时间、不应承担搬运费用等为由拒不配合执行,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。 为切实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,执行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分析,决定开展专项行动对该批铝型材进行强制返还,并制定实施方案和“一案一预案”,研究部署行动细节。行动前,承办人对该案张贴执行公告,并多次到现场调查,为后续执行行动做好充分准备。行动当日,执行局出动2辆警车,11名干警,在公证机关的见证参与下,按照既定方案,将该批铝型材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。 今后,大冶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,聚焦企业司法需求,紧盯企业急难愁盼,把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化执行攻坚有机结合起来,为大冶加快建成重要节点城市、冲刺千亿县市、奋进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 |